“不听不信不转账,不给不要不上当”、“打款转账要注意,检举报案要及时”……这些防诈口号逐渐深入人心,相信越来越多的人也知晓了如何护紧自己的钱包。但如果现在有人告诉你,仅需提供几张0存款的信用卡、刷刷脸就能日入上千,你是否会心动呢?当心,这可不是兼职外快,而是违法犯罪!近日,启东法院就审理了一起掩饰、隐瞒犯罪所得案件,判处王某有期徒刑一年,缓刑一年六个月,并处罚金五千元。
基本案情
2023年3月,王某经朋友介绍通过帮助别人刷银行流水来赚钱,在明知自己所转移的资金为非法来源的情况下,仍将自己的身份证、银行卡、手机、交易密码提供给他人,并提供人脸验证和取现的帮助,将其卡内的入账资金共计人民币15万余元转移,但最后王某实际并未获利。案发后,王某被指控犯掩饰、隐瞒犯罪所得罪,法院综合其犯罪情节和悔罪表现,遂作出上述判决。
法官提醒
“跑分”指利用本人或他人的银行卡账户、第三方支付账户如支付宝、微信、数字人民币等支付结算工具为电信网络诈骗、网络赌博等犯罪活动代收款,再提供验证等服务将已汇入账户的钱款转账到“上家”要求的指定账户中。在该案中,王某费尽心思获利不成反担罪,可谓是偷鸡不成蚀把米。近年来,电诈手段越来越隐蔽,不法分子使用他人名下的银行卡甚至是数字人民币账户用于洗钱和转移违法所得,汇款形式甚至也变为无实名、不刷脸的短信验证。在“日赚千元”的吸引下,有的人就将自己的办理的手机卡、银行卡租借给他人来赚取零花钱,一不小心就像王某这般酿成了牢狱之祸。
法官在此提醒,网上兼职有风险,“跑分”刷单都是骗。广大市民朋友切记注意保护个人隐私,警惕“跑分”陷阱。不要被不切实际的外快馅饼所诱惑,更不要出租、出借自己的身份信息、电话卡、银行卡等支付工具,以免沦为实施犯罪的帮凶。
▌文字:刑庭 张国建
原标题:《与你有关 | 贪图小利去“跑分”,竟成电诈“工具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