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雍正王朝》中有这么一个桥段,雍正继位后首次开科取士,殿试中有一名考生过于紧张,从早上一直到傍晚也没能答完考卷,雍正还特地为他掌灯,这位考生最终得以夺魁。
这样的事情在历史上是肯定是不会发生的,估计也没有多少观众会在意。但是这里有一个问题还是需要说明一下,即科举时代,考生答卷有没有时间限制?
唐代时科举制度尚不成熟,科场条例也比较宽松,对于时间限制也不严。当时规定,考生如果在白天做不完,可以延长至晚上。但也不是完全没有限制,要以点完三支蜡烛为标准。一份考卷从白天做到晚上,时间已经很充裕了,所以考生熬夜答卷的情况并不多见。
宋代的科举在制度上得以改进,考生在答卷时间上就不如唐代那么自由了。按照规定要在白天做完,而且宋初的时候,考生的交卷速度往往成为录取的主要标准之一。
太祖、太宗时期,殿试中一般出三个题目,考生谁第一个交卷而且没有出现文理不通,有违规定的情况下,就取为第一名。这种情况就大大刺激了考生,都把速度放在第一位,至于文章内容则是其次。
太宗以后,很多大臣对于以速度取士的议论很大,建议取消这种做法,以杜绝科考浮躁草率之风气。此后宋代的科举开始摈弃这种做法,慢慢转入以文取士的正常轨道。
明清两朝,是科举制度最为完善的时期。朝廷制定了种类繁多的科场条例,对于考题的命名、文章的体裁,以及场次等都出台了明文规定。
以乡试为例,一共考三场,每场考三天。每一场考试结束后,考生可以回住处休息一晚,养足精神再回来继续考。从时间规定来看,考生是有足够时间来答题的。
从相关的文献记载来看,明清时期对乡试是十分重视的,也很少出现舞弊的行为。但是乡试由于参与的人数很多,尤其是在顺天、江南两地,一次乡试有数千人上万人参加,这就给阅卷造成了很大的压力。
所以史料中也记载了一些考官非正常的阅卷行为,即以交卷速度定名次。比如康熙时期有一次江苏乡试,考官出的题目为“山梁雌雉”,该题取自《论语·乡党》最后一段。
结果一个淮安籍的考生,用了不到半柱香的时间就交卷了,考官拿来一看,卷子上仅有区区16个字:“《春秋》绝笔,西狩获麟;《乡党》终篇,山梁雌雉”。具体是什么意思呢?就是《春秋》以“西狩获麟”结尾,《论语·乡党》以“山梁雌雉”完篇。
这样的答卷但凡是读过书的,都能答得出来,可就是这么几句不痛不痒,没有任何个人思想的话,就因第一个交卷竟被主考官取为第一名。
还有一个例子发生在顺治朝,有一次四川乡试第一场,出的考题为“孟子反不伐”,有一个考生拿到考题根本没有作构思,提起笔来就答,不到一刻钟就交卷了。考官一看,卷子上仅有55个字,考官也图省事,先交的先取,还没等考试结束,就已经取完了该科规定的名额。
在《清稗类钞》中还记载了一个更搞笑的故事。苏州府有一个富商家里请了一个40岁左右的打杂工人,由于他读过几年书,就被派到家族私塾中去照料几个读书应举的子弟。
这个杂工平日也喜欢跟着这些子弟起哄,有时也发表一些自己的观点。这一年举行苏州府院试,几个子弟恶作剧想要戏弄杂工一番,便暗中替他报了名。等到开考的时候,杂工由于没有准备,只好胡乱拼凑,颠三倒四写了几个重复的字句,加起来也不过17个字。
谁知学政见他第一个交卷,而且语句也还算通畅,便将其取为第一。而那几个富家子弟尚在答题,榜单就已经出了,他们之中无一得中。考试结束后,杂工在外面帮着子弟们接考具,见他们一个个垂头丧气,而自己却平白无故得了个“案首”,被选入官学读书。
以上的这几个故事虽然是来源于野史笔记,也非科举时代常有之事。但毕竟院试、乡试阶段参加考试的人多,考官就那么几个,阅卷工作量太大,有时犯迷糊,以交卷速度取士,取完规定名额后后面的卷子不评阅也是有的。
总体来看,明清两朝的科举在执行的过程中还是能做到公平取士这一基本原则的,但凡事都有特殊的时候,保不齐就会发生这样的趣闻趣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