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民晚报讯(通讯员 朱家仪 记者 孙云)“我今天明明没喝酒,怎么可能是酒驾?”近日,杨浦警方在处理一起交通事故时,民警发现,轿车司机身上有明显的酒气。面对民警的询问,司机大呼冤枉,然而,呼气式酒精测试显示,其体内酒精含量达46mg/100ml,属于酒后驾驶机动车。原来,司机是前一天晚上喝了酒,他以为次日不会有影响,不料,“隔夜酒”也有可能导致酒驾。
图说:事故现场。杨浦警方供图(下同)
近日的一个下午,控江路派出所民警沈天一在靖宇中路靖宇南路口附近巡逻时,偶遇一辆白色轿车与电动自行车发生碰擦。通过现场交流,民警发现机动车驾驶员任某面色微红,身上有明显的酒气,但任某坚持称:“我今天明明没喝酒,怎么可能是酒驾?”沈天一联系交警到场,对任某进行呼气式酒精测试。不出所料,任某体内酒精含量达46mg/100ml,属于酒后驾驶机动车。
原来,任某前一天晚上和亲友聚餐,饮用了大量白酒,回家后倒头就睡,醒来时已是第二天中午。自以为酒已散去的任某便驾车外出,不料刚出小区门,就与正常行驶的电动自行车发生碰擦。
图说:呼气式酒精测试显示任某体内酒精含量已达酒驾标准。
“每个人对体内酒精代谢的能力不同,宿醉后次日驾车仍有可能构成酒驾。”在民警耐心的普法下,任某对自己未在彻底醒酒后驾驶机动车的行为懊悔不已。最终,任某因饮酒后驾驶机动车的违法行为被杨浦警方依法处以驾驶证记12分、暂扣6个月,并罚款1500元的处罚。
警方提示:酒精在人体内代谢时间长短因人而异,睡醒不等于酒醒,一定要警惕隔夜酒驾,切勿心存侥幸。返回搜狐,查看更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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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11-1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