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优化营商环境】早教机构退费难 法院这样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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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当今社会,越来越多的家长选择让孩子参加早教课程,在孩子的成长道路上打下坚实的基础。当特殊原因导致孩子无法完成所有课程时,早教中心是否应该退还剩余的课程费用,成为了一个备受关注的问题。近日,淇滨区法院就审结一起早教机构“退费难”引发的纠纷,依法判决被告某教育咨询公司退还原告胡某剩余托育费9000余元。

基本案情

2022年3月26日,原告胡某在被告某教育咨询公司参加购买一年托育赠送一年早教的活动。原告孩子于2022年7月开始在被告所在公司的北校区上托育。2023年4月底,某教育咨询公司北校区关闭,学校与家长沟通,说可以将学费转回到南校区让另一孩子使用,继续完成剩余的5个月26天的托班课程和赠送的1年早教课程。原告另一孩子于2023年9月在被告南校区学校上早教课程,并在完成早教课程后上托育课程。2024年8月31日,被告南校区学校停止营业,原告早教课程已结束,仍剩余5个月26天的托育课程。原告因无法继续进行托班培训,现要求被告退还剩余学费,中途多次与被告联系,被告始终不答应退还费用,并要求扣除赠送的早教课程费用。原告为维护自身合法权益,故诉至法院。

法院判决

法院审理认为,当事人应当按照合同约定全面履行自已的义务。本案中,原告胡某提交收据证明其已实际缴纳课时费用,且被告某教育咨询公司为其提供托育服务,故其二者之间成立教育培训合同关系,原告胡某依约支付相应的托育费用,被告某教育咨询公司应依约履行培训义务。2024年8月31日被告某教育咨询公司南校区关闭,无法为原告的孩子提供托育服务,应当退还原告剩余托育费用。

法官提醒

面对早教机构“多买多优惠”的各类优惠套餐,家长要保持理性,在签订合同前务必细看条款,重点关注关于退费、转让、终止服务、争议解决方式等方面的约定,确保自己的权益得到保障。若合同出现如“开课后不得申请退费”等不公平、不合理的条款,应当及时提出异议并要求修改。缴费后应索要正规发票,并保留好合同、缴费单据、转账截图、微信聊天记录、通话录音等。早教机构的经营异常时,可以通过仲裁、民事诉讼等途径解决争议,及时依法维权。

营商环境只有更好,没有最好;只有进行时,没有完成时。淇滨区法院将不断加大服务和保障法治化营商环境的力度、广度和深度,统筹立、审、执各领域各环节,做实‘公正与效率’工作主题,努力为大局服务、为人民司法,不断提升人民群众司法获得感和满意度,为淇滨区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贡献更多的司法力量。

原标题:《【优化营商环境】早教机构退费难 法院这样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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